要得到孩子的尊重和爱戴,首先要学会尊重孩子的人格,要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,尽可能多地尊重一个人。
沈雪霞,女,1977年1月出生,中共党员,1995年毕业于江苏省新苏师范。1995年9月任教,语文学科,中小学一级教师。现任教于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。曾获得“市优秀班主任”“区优秀班主任”“区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区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”、“区优秀共产党员” “区十佳党员义工”“区爱生模范”“区青年教师爱生典型”等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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