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德育阵地 > 少先队 > 正文

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“免试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品学兼优生”和“大会表扬”评选管理规定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05-05 】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,引导我校学生全面发展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,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特制定学校“免试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品学兼优”、“大会表扬”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全校一至六年级学生。

二、类别设置

学校将设置评选“免试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品学兼优生”“大会表扬”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1.“免试生”评选办法:以班级为单位,班主任与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学科任课教师根据全体学生的学习表现与学习成绩,选取名列全班前茅的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成为学校期末考试免试生,以年级为单位上报教导处后公示,成为其他学生学科学习的榜样。

2.“三好学生”“品学兼优生”“大会表扬”评选办法:以班级为单位,在班主任的指导下,由学生在全体学生中民主提名并公开表决,经班级任课教师同意,以年级为单位上报教导处后公示,力争使评选出的学生能成为其他学生的做人、学习的榜样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1.“免试生”评选条件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学科单科学习表现与学习成绩优异,名列全班前茅,起到学科学习的榜样作用。

2.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:思想品德好,热爱祖国,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操行评定为“优秀”;学习兴趣广泛,有较强的求知欲,乐于思考,各科学习成绩优异;通过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、体育课成绩良好及以上。

3.“品学兼优生”评选条件:思想品德好,操行评定为“优秀”;学习刻苦,各科学习成绩较为优秀;通过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、体育课成绩及格及以上。

4.“大会表扬”评选条件:思想品德好,操行评定为“优秀”;学习认真,整体表现有明显进步;通过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、体育课成绩及格及以上。

五、名额分配

为突出模范的带头作用,根据校务会研究决定:

1.免试生,以班级为单位按语数英3个学科各2名上报。

2.三好学生,按班级总人数的20%、毕业班25%上报。

3.品学兼优生,按班级总人数的15%上报。

4.大会表扬,按班级总人数的15%上报。

六、其他注意事项

以上奖项学校每学期评选一次,评选时间在学期期末。评选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勿滥原则。如果有学生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为学校争光,如获得省级国家级等奖项可以适当申请增加名额。

本规定自2018226日起实行。

 

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 教导处

2018126


上一条: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“德育类”评优评先方案及实施细则

下一条:平直实小:穿街走巷寻访“苏·艺” 感受“匠心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