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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专用教室管理及安排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05-08 】

为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,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,根据教育部关于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精神,结合学校安全制度,特制定本责任书。

责任目标

1.专用教室由专人管理,管理人应保证专用教室的运行顺畅,关严格按照专用教室管理规则执行。

2.所有专用教室器具领用、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,教学用具原则上不准私人借用,发生问题由管理人负责。

3.专用教室负责人必须保证本专用室内的所有器具完好无缺、无损,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处理。

4.专用教室内的危险处,如药品、电器、高处堆物等按规定重点保管,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(每学期必须核对,清理一次危险物品),不得出现任何伤害事故。

5.凡使用专用教室,必须每天保洁一次,课桌椅等排放整齐,下班前,关闭电源,拉好窗帘,关好门窗。没有使用的专用教室须每周打扫一次,保证做到教学需要随到随用。

6.对使用过的教学具(包括仪器、乐器等),必须清洗,归类到相应的位置,不得随意堆放过夜。

7.专用教室管理人员,每天下班前必须对所管理的专用教室进行卫生、安全等检查,发现问题,当即解决。

8.上课时间内,必须按时打开专用教室,督促上课教师做好专用教室的记录,如使用、报修、报损及其他事宜。

9.使用空调、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。

10.其他人员(常规使用除外)使用必须经校长室、教导处同意方可使用。

 

附件: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各专用教室负责人员安排名单

 

 

 

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 总务处

2018224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

 

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各专用教室负责人员安排名单

 

一、本部

1.南大楼

一楼舞蹈房:黄小益

一楼体育馆:体育组

二楼音乐室: 徐文萍

二楼队室:章燕妮

三楼录播教室:凌梅 (物业)

三楼音乐室: 于沁

三楼书法教室:方蓓

三楼科学教室:陆晓玉、朱丽英

四楼美术室: 宋佳希

四楼会议室:毛蓉芳(物业)

四楼报告厅:物业

2.教学楼

一楼图书馆:张娟

一楼器材室/广播室:朱敏

一楼医务室:戈弋

二楼机房:韩栋

三楼机房:鲁莹

四楼未来教室:鲁莹(物业)

3.办公楼:

三楼中心机房:鲁莹

二、分部

一楼开课教室:齐小伟(物业)

二楼机房:徐桢

二楼中心机房徐桢

二楼阅览室:陆苑 (物业)

二楼美术室: 黄小益

三楼音乐室: 刘薇

三楼科学教室、准备室、标本室:朱伊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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