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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家在苏州•美丽姑苏”2018年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优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05-08 】

各学校、幼儿园:

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,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和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要求,市教育局、市语委办将举办“家在苏州·美丽姑苏”2018年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,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(一)论文征集对象

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(含幼儿园)、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,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

(二)论文征集要求

对中小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教育、语言文化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(不超过4000字)。

已公开发表,或在其他省级(含省级)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不在报送范围。

(三)报送要求

1. 论文所述实践须真实可信,引述数据准确。如有引文,须注明出处。严禁造假或抄袭,如有查实取消参评资格。

2. 论文用Word 文档A4纸打印,标题用小二号华文中宋体,标题下方用四号楷体注明作者单位及姓名,正文一级标题为四号黑体,其他为四号仿宋体。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.8cm,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。

3. 规范报送程序。各学校、幼儿园于520日前将《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优秀教育论文推荐目录》(见附件),以及推荐论文电子稿上报区语委办,每单位不超过1篇。区语委办将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。逾期视作放弃处理。

(四)奖项设置

市教育局、市语委办对各区上报的论文进行评选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。得分前8名的论文将被推荐参加省级评审。

区语委办联系人:陈莉华,联系电话:68728102

附件: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优秀教育论文推荐目录

姑苏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
 2018419

附件:

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

优秀教育论文推荐目录

市(区)

序号

论文题目

作者基本信息

性别

出生年月

职 称

所在学校全称

1

2

3

4

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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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
(注:需附论文电子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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